購買商品房,需要組合貸款50萬元。開放商從房管局系統中查詢,結果為名下無房,並按照首套購房出具購買合同。但實際名下有一套房,實際按照二套付首付款,並按照二套條件做的貸款。所有文件都按照二套房辦理的。銀行征信是二套房,現在銀行不給貸款,理由是:手續和合同信息不符。銀行說他們那顯示的是二套房,開放商說是一套。去南開區房管局查詢,原來的名下房屋確實存在,應為二套購房。現在銀行要求房管局開具證明,房管局說沒有相關責任義務。開放商說系統什麼樣打出來就什麼樣,不能改合同。怎麼辦 求助
陳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