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這麼好的平臺。再次感謝武清區政府的及時回復。
遺憾的是,仍未能解決或解答我的問題。
我是對《武清區二○一一年城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制定的合理性有小小建議——“被拆遷人應當在還遷房型中組合購房”、“、被拆遷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所選同等房型面積分批以抓鬮方式確定序號,再按序號一次抓出樓號、單元號、樓層、房號和儲藏室號。”——如此規定導致了回遷的房子變成分散的兩套,難道要一家人分成兩家?
上次提問區政府請街道辦來解答,街道辦的解答又是根據區制定的這個細則,所以我的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
個人建議:能否在區政府制定政策的層面,對細則進行補充說明?對部分需要回遷到一處的居民,按回遷面積組合成一簽一次抽取?
如果政府能在行政行為公平便捷的同時,也考慮到居民的合理訴求,不勝感謝!
尊敬的房茜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新城開發建設指揮部作為政策制定主要部門,十分重視您反映的問題,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現回復如下:
我區還遷房屋(高層)從60㎡—130㎡共計8個房型,建設的數量也是根據被拆遷人所簽訂的《購房合同》所選房型的多少,由規劃設計單位組合確定的。例如:您選擇了一套100㎡和一套90㎡房屋,受規劃條件的限制,也許設計單位無法把這兩款房型組合到一起建設,所已您提出的要求無法實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