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口計生委你好!
在網站上看到2013年5月3日你們給朱春茂網友的回信如下:
“尊敬的朱春茂網友:
符合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一孩生育服務證》、《嬰兒出生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到原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孩生育服務證》領取時間超過兩年的,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婚育證明。如還有不清楚的問題,請諮詢12356。”
但是和平區體育館計生辦要求
1.《一孩生育服務證》、《嬰兒出生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
2.結婚證
3.小孩的戶口
請問必須給小孩落戶之後纔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為什麼你們之前的答復,跟和平區體育館計生辦的答復不同?
天津計生辦對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材料沒有統一的規范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