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交通管理局領導:隨著電子設備的不斷發展,現在很多車裡都安裝了行車記錄儀,現建議向駕駛員公示:行車記錄儀記錄的畫面可以作為違章的依據,並設立舉報獎勵制度。這樣就加大了群眾的監督力度,我覺得會進一步改善交通狀況。此建議不知妥否?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