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999年在和平區文化村購買了一套住房,至今已經十四年了,我去和平區房管局辦理房產證,被告知因為開發商跑了,所以不能辦理房產證。我不明白,我是花了錢買房子,結果這麼久卻不能辦理房產證是為什麼?開發商跑了,跟我們買房的老百姓有什麼關系呢?希望可以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