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南開區戶口欲購買華城景苑限價房,在南開房管局遞交材料,我老公李勇戶口在和平區與他的老伯戶主李吉祥在一個戶口本上,顧房管局要戶口本上地址的房本,但老伯原住址興安路72-74號103已經拆遷,定向安置到河東區欣榮馨園8號樓1001,顧要此房房本,由於沒有房本且只有補償安置協議房管局說要購房協議,辦事同事說請示領導可放寬到要臨時協議加證明此房和李勇無關。去了幾次海河拆遷辦,接待我的劉姐說不知道開發商是誰,我跑了河東房管局,建委,得知六緯路與六經路交口絢麗園內的天津市河東區東美安居建設有限公司是開發商,經接洽信訪辦趙姐說要海河辦的人過來辦理不對個人,且只能給開證明不能給臨時協議。今日與海河辦劉姐接洽,她態度相當惡劣我有錄音為證,一度說不管此事,我說去政府上訪纔勉強答應去見開發商。開發商說既然海河辦來人可接待此事但要產權人李吉祥去且只對他本人,只能給證明臨時協議不給,不明白為什麼不給房本和正式協議連臨時協議也不給?且昨天他們只說了讓海河辦的人去並未說要老伯去,且今天管事的趙姐去開會要周四纔給辦,本人覺得這些辦事人的效率很差,一句話就可以讓老百姓白跑一趟,這件事我去了南開房管局,河東房管局,河東建委信訪辦,海河拆遷辦,開發商東美公司,都是河東說找和平,拆遷辦說找開發商還不知道誰是開發商,開發商說誰拆的找誰,像踢皮球一樣把此事踢來踢去,怕購買的房子開盤相當著希望政府給予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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