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安局領導您好:我是大學畢業後被位於津南區的一家國有企業錄用,畢業後戶口被單位落為津南區集體戶口,歸雙港派出所管理,我家屬為外省籍集體戶口,目前沒有買房,我家小孩去年8月份出生,出生地不是天津,後來給小孩落戶時派出所民警說是這種情況不能在天津給小孩落戶,請問要想讓小孩的戶口隨我落在天津,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