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說新都對過道邊都不許擺攤,每天都有幾輛城管車在那執法,可就是有一個擺攤賣玩具的,照賣不誤,別人都別想擺,那個賣玩具的攤主根本不是殘疾人,城管在的時候拄著拐杖,城管走了拐杖就不用了,他還說每年給城管12000,所以就讓他擺攤,別人只能找個人少的偏僻的地方擺,其實誰都不容易,要麼誰也不會出來擺攤,希望城管公平執法,要麼都讓擺,要麼都不讓擺,真心的不知道這個賣玩具的和城管的領導是不是一家的。還有如果真的給錢就可以擺的話,希望有個標價,這樣大家也不用躲了,都可以正大光明的擺攤了。
希望縣長大人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幫我們解決一下
尊敬的“靜海人”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尊敬的“靜海人”網友: 您好!經了解,您反映的情況與事實不符,縣綜合執法局未收取任何費用。縣綜合執法局會同廣場管理部門正積極做該人員思想工作。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