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我是咱們河北區居民,准備今年申請承租政府推出的公租房項目,所有手續都已辦好,就差拿《通知單》去公租房項目單位申請了,但聽說要提供一個月收入4000元以上的擔保人,這個要求實在是難為我了!
由於2001年孩子母親身患絕癥,我賣了房子辭去工作照顧她,轉年她病故。這些年我一直靠臨時工作度日至今,並且還要一個人獨立扶養孩子,實在艱辛得很。周圍結交的朋友也都是些收入不高的人,沒人能達到4000元這個水平。我本身帶有房補,加上打工收入還是有能力支付房租的,社會信用方面也無不良記錄,請政府相信我,看看能否照顧我一下,免去找擔保人這一環節。謝謝!
此致
敬禮
孫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