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靜楊政發【2008】21號 文件裡面概括的11類分配人員的第(9)戶口在本村,並仍在本村長期居住的知青和戰備疏散戶,落實政策後農轉非的人員及其子女,沒有被國家有關部門安置且沒有穩定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來源的;我一直沒有穩定收入來源!可是到現在我的補償款也沒有分到,我想知道政府那條規定注明不給我補償款?而且我的女兒也沒有補償款!!!!
尊敬的“姜國治”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尊敬的“姜國治”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責成楊成莊鄉政府直接與您聯系進行答復。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