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已購買名門廣場2期房房產,有如下問題諮詢:
1.名門廣場實際58平米,為何房本只寫12平米?合法嗎?對購房者有哪些不利?
2.落戶落到哪裡?
3.為什麼銷售許可證寫的地址是:河西區廣東路與紹興道交口
另外一證地址卻寫:河西區廣東路與徽州道交口
4.如再出售,國家會有什麼政策限制或弊病?
5.房本是否是民用住宅
6.燃氣、水、電、供暖是否按照民宅供給?
老百姓買房不容易,很擔心會被開發商欺騙,煩請政府部門給我們解釋清楚。謝謝
石偉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