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家有經租房在紅橋區,當時的收條現在手中,2012年北京住建委發函,京建函【2012】56號文,是關於歷史經住房允許查檔並給復印文革時收繳的房產證之復印件。據此北京西城區房管局於2012,3,26日,為歷史經租房主發放了文革中收繳的老房證之復印件並准予查檔原房產材料。現天津可否查檔?由於北京和上海等已有返還政策,並全國有返還案例多起。故請問現天津具體返還政策?
感謝!
周則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5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