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東北裡福中園36號樓的住戶,在3月25日一門的門口“居民委員會”貼出了通告,說36號樓的牆體開裂,提醒大家不要在門口逗留。據聽說開裂的部位已經出現了往下掉東西,很危險,這麼危險的事情為什麼這麼長時間都沒有單位來修繕?房屋主體結構的保修期限為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既然在保修年限內,為什麼沒有人來履行保修責任?難道要真的出了事故以後纔來處理嗎?請問領導,這個事情到底由誰來管? 福中園雖然比福東北裡的其他樓時間短,可是園中樓多處出現牆體裂縫情況,難道舊樓改造一定要以年限為准嗎?是不是更應該考慮樓本身的情況和需要那?政府讓自己籌錢修建,您覺得可能嗎?哪個居民能有這麼大本事籌集該樓的居民都來管這事那?就連自來水改造這麼切身利益的事情,一樓的居民都不同意,造成36號樓一門的整個樓道不能改造自來水。是不是一定要牆體脫離,造成人身傷害纔有人管那?
尊敬的趙葉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二號橋街道辦事處調查處理。經街道辦事處了解,該小區為商品房小區。街道辦事處已責成居委會聯系小區業主委員會協調此問題,現將處理措施回復如下:1、街道辦事處積極向舊樓區綜合提昇指揮部呼吁,爭取將該小區列入明年舊樓區改造計劃中。2、居委會、小區業主委員會做居民工作,協調居民出資進行維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