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因為當時懷孕時,,我的准生證還沒有辦下來,怕老公單位罰款,所以孩子的出生證明和一胎准生證上生育狀況一欄的醫生寫的的出生日期都是2002年9月20號,現在戶口和身份證上的日期卻是2002年3月3日,聽說這兩證上的日期必須要和戶口本及身份證一致,現在我該怎麼辦呢?需要開什麼證明呢?急急急!!!謝謝,盼盡快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5月15日
尊敬的嘟嘟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分局回復如下:
請攜帶相關材料到公安局人口中心諮詢辦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