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3年3月12日,在原單位(天津市藝昌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離職,現在中建一局裝飾公司任職,我要求原單位將二級建造師證和安全B本予以轉出,但原單位只同意將二級建造師轉出,因為原單位為裝修二級資質,按建委規定要求,最少要有5個安全B本,現在原單位算上我的安全B本,一共就5個,所以原單位不給我轉出,而且原單位說,就算他們同意轉出,建委那邊也不允許轉,因為現在原單位的安全B本數量是建委要求的最低數量標准,可是我已經離職換工作了,我的證書怎麼能在原單位繼續使用呢,這不符合法律規定吧?請問我該怎麼辦?掛失或者注銷可以嗎?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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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