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最近我到天津市河東區十一徑路水岸銀座購房,銷售人員對我說房屋實際面積為16平米,但未來房產證上所標的面積只能是6平米,因為多出的面積是按“裝飾性陽臺”來贈送的,所以不計入房屋總面積,除此之外其他的條件全部與其他大產權房屋一樣。請問這樣的房屋正常麼,作為百姓可以買麼?
尊敬的張瑩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經區房管局調查,水岸銀座項目已取得銷售許可證,允許銷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