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霞光裡2號樓8門自發安裝樓宇防盜門,其中602住戶當時不安裝,隔斷時間決定安裝後把安裝款260元放在了霞光裡居委會,樓長和602戶主都知曉此事,然後聯系安裝人員給602安裝樓宇防盜,因安裝時居委會沒人,故樓長墊付了安裝費,轉天去居委會要安裝款,但居委會說讓701戶主已拿走,但701戶主根本沒有拿,主動去找居委會核實,在居委會只有一個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記錄說701拿走了320元,連具體的日期都沒有記錄,沒有任何701戶主拿走公款的簽字、收據等證據,而且錢數嚴重不符,因有樓長作為證明人,居委會纔說有602的清潔費算在裡面了,記錯錢數,承認有工作失誤,但拒不交出260元安裝費,同時又提供不出任何證據說明是701拿走的,這是嚴重誣陷他人挪用集體公款,嚴重扭曲了事情的真實性,態度非常蠻橫,稱為居民辦事是多管閑事,嚴重失職,並相互串通,包庇居委會失職人員,不歸還安裝費。霞光裡居委會人員每天都是早上9點以後纔上班,辦公屋內存放車輛,乾私活,很多北辰區為人們提供的免費福利(如免費安裝防盜門)和信息都沒有傳達到下面,不為居民辦事,霞光裡居委會形同虛設,人們怨聲載道,請有關部門調查,讓居委會歸還260元安裝費,並嚴懲失職人員和其它犯有包庇行為的工作人員,還人們一公道,給人們以相信政府的信心,懲惡除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