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您好:
最近剛剛買了一套企業產權的房子,公產房本就是那個租賃合同上寫的租賃期限是到2015年3月為止,那麼我想問一下到期後怎麼處理,是一直續租下去還是企業會收回?如果收回是有償還是無償的?有償的話按什麼標准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您所購買的房屋系系企業產,相關問題應向房屋的產權單位進行諮詢,有關公產房的政策您可以撥打區房產公司電話進行諮詢,電話是2603391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