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辰區天穆鎮吳咀村村民。為相應區政府號召,我們家2012年12月21日簽訂了城中村改造補償協議,即我們交了房本,區政府會給我們臨時安置費(租房費),協議上明確寫著2013年1月25日會把安置費給到我們,可現在已經都5月份了,還是杳無音信。請問這是怎麼回事?我們把房本交了,等於沒有了保障,現在也不給安置費,請問有關單位是怎麼辦事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怎麼落實的?望有關單位盡快解決此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自接到您反映城中村改造到目前還未給租房費問題的信訪件後,天穆鎮領導高度重視,現將諮詢問題調查情況答復如下:
2012年12月吳咀村先後有20幾戶被拆遷戶簽訂了城中村改造補償安置協議,協議通過審核後30個工作日左右會發放租房補助。但吳咀村因已拆遷量遠遠超出規劃量,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規定應嚴格按照與宅基地面積最接近原則選房,如:宅基地面積120㎡,應選擇75.1㎡偏單和57.45㎡獨單各一套,而不能選擇79.75㎡偏單和58.73㎡獨單各一套;因此有5戶出現類似跨檔選房的協議尚未通過審核,無法正常發放租房費。目前,鎮主要領導正在與市住房保障辦、區城改辦積極協調解決此問題,協議通過審核後會按照原協議簽訂日期發放租房費。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天穆鎮政府
20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