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興給你部門領導留言,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婚假的相關規定,如何執行的?能否給我發一個關於婚假的相關規定呢?我今年25周歲,計劃在月末休婚假,可是我不知道這個是怎麼規定的?
晚婚假期是否包含公休日和節假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職工結婚時,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至3天婚假。因該文件出臺比較早,現職工結婚時,單位原則上應給予婚假3天。婚假為工作日。男女雙方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即初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對晚婚者,除享受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天,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