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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在北京,幾位老人也都先後從戶籍地天津來到北京。想給他們辦理醫保異地安置,但反復諮詢後,越來越迷糊。,因此想從貴處得一個權威解釋。
老人分別退休於駐津單位、大學、國企,最近的也已經六七年了。社保關系分別在東麗、河東、南開。
我去年下半年打電話給市民熱線諮詢相關問題,輾轉問到了河東社保醫保科。答復是可以在北京選4所醫院,先全額墊付再回津報銷;在天津看病取藥一切正常不受影響。之後幾個月先後問過幾次,都是同樣答復。
上個月,用了一整天時間把北京幾家醫院、社保、派出所和社區都跑完蓋好章,再打電話過去,口徑變了:異地安置後在天津看病就不能享受醫保了!反復確認,說是執行兩三年了,具體要問“業務二處”,電話不清楚,可以打114查詢。不用說,肯定查不著啊!
之後,我讓天津的同事再幫問問,轉了一圈,答復是據說政策是可以,但各區各自掌握。具體到河東,也被告知找那個神秘的業務二處。
再然後,通過老人的單位了解到,河東、南開不行,東麗可以。
我覺得,行還是不行,這不是具體操作問題,而完全是大的政策。搞不懂,政策是什麼?難道隨意性就那麼大嗎?難道市裡的政策真的不出大院、解釋權全在下邊嗎?
剛查到一封上月類似諮詢的回復“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就醫政策非常具體,請您向老人參保分中心諮詢。”老人殘暴分中心又是哪兒?怎麼諮詢?會有正面解釋嗎?和您這兒是什麼關系?如果是上下級,難道不能由你們給個答案嗎?
以上。煩請百忙中賜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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