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領導 我在二零零三年 下崗 找不到正是工作 只能打些零工 到現在 想把 保險 補上 可是一到部門一問 就光 滯納金 我就要補兩萬多 再加保險 共計 五萬多啊 這我又補不上了 請領導看看 能否滯納金 減免點了 謝謝領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補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養老保險費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增幅加收保值費用;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後養老保險費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保值費用。政策中沒有減免保值費用的規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