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有關領導:
您好!
本人於2011年購得天津市大港東城海川園期房(二期),售樓處說由天房集團負責物業,在合同中物業費標明為1.3元。
而2013年5月1日,售樓處通知我們拿鑰匙,物業費竟然變成了1.94元(物業也不是天房集團了),詢問物業上漲原因,無人解釋,只稱其負責收費,其他不太清楚,再三追問,開發商,物業,售樓處開始相互推諉,而且拒不出示物業明細。
基於以上情況,認為海川園物業費收取數目不合理的原因:
1.與合同中簽訂的物業價格嚴重不符。
2.物業費相比附近其他小區均高。
目前大港東城物業費可能就數泰達港灣最貴,不過也纔1.4元/平米,海川園這個小區中還有未完建樓房( 海川園三期還在建設中,整日施工,很難舒適入住),環境和治安都無法保證的前提下,而物業費較最貴的還貴0.5元/平米,簡直無法理解.
另外海川園生活用水說是5月3日通水,中水要等到6月纔能通,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商品房必須通水電纔能交房,且我們簽訂的合同中也有明文規定,也就是說海川園目前還暫未具備交房的資格。盡管他們的收費不合理(我們沒有拿鑰匙),但是物業費已經從5月1日開始計算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合理的費用,我們一定如數繳納,但是這樣無理的繳費方式和數目,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真誠盼望著有關部門幫助我們協調解決此問題,殷切的期待您的回信,謝謝!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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