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負責人: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您於4月27日給予的及時回復。對於個人補繳養老保險的保值費問題,我想在確認以下幾點:-
1.我需要補繳1998-2004,7年的保險。關於保值費用的計算,例如: 補繳1998年的保險,則是(2012年社會平均工資 / 1998年社會平均工資-1)*1998年的養老保險,是這個意思嗎? 這裡說的是社會平均工資,而不是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對嗎?
2. 根據我在以往北方網查到提問,保值費用的40%記入個人賬戶。如果按照歷年比例記入,1998-2004年記入的比列是多少? 如果一次補繳7年的保險,保值費用是一次性記入個人賬戶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年度補繳2011年6月30日以前養老保險費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增幅加收保值費用,並按歷年記賬比例計入個人賬戶。按照社平工資增幅加收保值費用的計算方法為:補繳時,以參保人員相應補繳年度的繳費基數,乘以相應繳費年度的繳費比例,再分別乘以相應補繳年度的保值系數,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額。保值系數為辦理補繳時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保值費的計算非常復雜,在此無法為您詳細講解,請您諮詢辦理補繳費的工作人員。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