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負責人:
首先非常感謝您在4月27日給予我的及時回復。在此,我還要佔用下您寶貴的時間,對於個人補繳養老保險確認以下幾個問題:-
1.我需要補繳1998-2004年的保險。對於保值費用,打個比方,補繳1998年的,則是用(2012年的社會平均工資 / 1998年的社會平均工資-1)*1998年的養老保險,是這個意思嗎?這裡說的是社會平均工資而不是在崗職工工資,對嗎?
2. 根據我在北方網查到以前的一些提問,保值費用的40%記入到個人賬戶。如果按照歷年比例計入,那麼1998-2004的記入比例是多少呢? 另外,一次補繳7年的保險,保值費是一次性記入個人賬戶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年度補繳2011年6月30日以前養老保險費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增幅加收保值費用,並按歷年記賬比例計入個人賬戶。按照社平工資增幅加收保值費用的計算方法為:補繳時,以參保人員相應補繳年度的繳費基數,乘以相應繳費年度的繳費比例,再分別乘以相應補繳年度的保值系數,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額。保值系數為辦理補繳時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保值費的計算非常復雜,在此無法為您詳細講解,請您諮詢辦理補繳費的工作人員。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