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領導:
您好!
我自09年5月入職空港經濟區的一家企業,到13年3月離職。公司從未支付防暑降溫和冬季采暖費勁。請問:
1.關於防暑降溫和冬季采暖費,我市是怎樣規定的?
2.如果我要去空港經濟區的勞動仲裁起訴,我需要提供什麼支持文件?仲裁手續需要什麼?勝訴率是多少?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防暑降溫費是發放給在崗職工的,享受冬季取暖補貼的職工要求工作滿一年。用人單位不支付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如果您還有其他人力社保問題,可以撥打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