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曾經70年代在河北省做過十二年的民辦教師,95年戶口從河北轉到天津塘沽。河北省出臺政策,依據國家規定,2012年年滿60周歲,曾經做過三年以上民辦教師的可以享受補貼,天津市怎樣解決民辦教師生活補貼的,麻煩向上級反映。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5-7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塘沽教育局了解,您曾擔任過河北省民辦老師。其與河北省的學校建立了勞動關系,其養老補貼問題,應向河北省的教育行政部門反映情況。塘沽民辦老師問題均已經解決,現無此類問題。
該局人事科已於5月10日通過電話形式回復您,您表示了解。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201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