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父親楊春珍是個下崗職工,2005年為了我能夠在蘆臺生活,東拼西湊湊齊了6.8萬元,在蘆臺橋北買了沒有房本的二手樓房福寧樓,由於父親一直居住在村子裡,對於房產的所有手續不是很清楚,房主戰照偉的母親說她們是山東人買房子時沒有補貼,只帶了藍印戶口。和開發的協議丟失了,說把其他所有的手續都給父親了,父親就信了。2013年鄰居都開始起房本,我到房管局詢問纔知道,一份很重要的開發商協議沒有,辦理不了房本,戰照偉本人親自去補工作員說都不可以補協議,不能辦理房本。說找哪個政府部門開證明都不行,都不能辦理房本!父親犯難了,我也煩難了,怎麼辦個房本這麼難呢? 到底找什麼政府部門纔能辦理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3年5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您所反映的所購福寧新村房產,坐落於蘆臺鎮橋本新區,由天津市福寧房地產開發公司於1994年開發建設,在當事人申請房屋補辦登記時,產權部門確權必須依據當事人與開發企業所簽訂的《商品房購銷協約》、發票或收據等購房材料所記載的房屋坐落、面積、成交金額、繳款形式、財政補貼等情況,作為發證與核費的依據,所以購房人申請辦理房產證必須提供有效購房手續及證明,故建議信訪人通過司法途徑確定該房屋產權,憑生效法律文書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政府辦公室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