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現居且工作於上海,檔案均存於上海人纔服務中心,但戶口均在天津且未遷出,女方戶口屬於河西區津淄東裡,現女方懷孕需回天津辦理准生證,女方居委會要求提供夫妻二人上海單位或檔案管理單位開具的初婚初育未抱養證明,但經諮詢女方企業不能開具此證明,且上海人纔服務中心檔案管理處表明其僅為檔案管理機構,僅可證明二人檔案存於其機構,無法為二人開具初婚初育證明,故煩請幫忙協調,如女方需辦理准生證,需至何部門辦理,除上述方式外,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辦理或提供其他證明材料,謝謝!
尊敬的網友,您好
來信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以在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還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河西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均在河西區人口計生委集中辦理,具體如何辦理,請撥打12356-2-3諮詢河西區人口計生委。辦理途中遇到問題,也請撥打12356。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