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天津生人,父母和本人都是天津常住非農業戶口。1996年參加高考考入天津大學本科,2000年畢業。畢業後出國工作3年,2003年正式在國內開始工作,到現在已10年。本人結婚已三年多,是否符合政策可以將妻子戶口投靠本人轉入天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