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天津籍職工,在天津工作時單位給我繳了養老保險,我現已辭職到外省工作並且單位給上養老保險,我的養老保險怎樣轉移到我現在的單位?我的繳費證明丟了怎麼辦?能重開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為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您是將由天津轉移到外省市,所以您需要到現參保地提出轉移申請。具體手續請諮詢兩地社保經辦機構。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