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和平區大理道(靠近貴州路方向)附近新購二手房一套,原房主多年不住,最近在辦理房屋交接前將燃氣表報停,但不知為何燃氣表卻被燃氣公司拆下收回。現在我要入住,擬購買和安裝燃氣表,不知如何辦理,費用各是多少。還有報停為何要拆下收回,會是哪些原因呢?因房屋即將交接,急需答復。謝謝!
尊敬的朱利安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工作人員與您聯系。經了解,原房主辦理了協議停氣手續,辦理停用手續後,燃氣服務站派人入戶摘表、加堵、加封,並由服務站向用戶開據協議停氣單作為日後恢復用氣的憑證。如您想要恢復用氣,可持燃氣使用證和協議停氣單到所屬服務站辦理手續,約定時間,派員入戶,裝表質檢通氣,恢復用氣掛表無需交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