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領導:
您好,我原籍河北省,婚後嫁入天津,戶口簽入天津市寧河縣。在河北省時,我做了7年民辦教師,來天津後又做了3年民辦教師。目前,河北省對做過民辦教師的退休人員給予補助,做滿三年每月20月,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20元。我做過7年民辦教師,每月補助可達到140元。但詢問河北省教育部門,他們認為我目前戶籍在天津,不符合要求。我想詢問,天津目前對做過民辦教師的人員是否有補助,補助標准多少,是否開始摸底登記(聽別的區縣同事說,有的區縣已經開始摸底)。像我這種情況,是只算天津的3年,還是開證明後能算齊10年。我畢竟做了10年的民辦老師,不能因為戶籍而影響這個事實。謝謝!盼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