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張莊鄉北雙廟村劉寶孚1990年與妻子結婚,他妻子是二婚還有5個子女當時有三個孩子尚未成年是劉寶孚婚後和妻子共同把這三個孩子撫養成人。可是前兩年劉寶孚與妻子假離婚辦理個離婚證(現在劉寶孚在村委會看大門每天照常回家吃飯)就這樣入了五保。請問劉寶孚結婚時他妻子那三個未成年的孩子現在對劉寶孚有沒有贍養的責任?他應不應該入伍包?
小萬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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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
201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