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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屬於宜興阜二期拆遷,現在還未搬遷,因為給予條件實在不符。
我家是宿捨房,一大一小,本人周歲30,未婚,房本面積一大一小,居14平多點,櫥6平多點,共20平。
不同意搬遷條件有以下幾點,請各位領導幫助指導我該如何做。
第一:我父親現在癱瘓在床,母親做過腰間盤手術,不能勞累,本人18歲出過重大交通事故,現工作能力低下。
第二:宜興阜拆遷給的房子是小產權,去年中央電視臺一直播報小產權房國家不予承認,我目前不知道該信國家還是該信宜興阜鎮政府。
第三:比我家條件強很多的住戶,給予的拆遷補助和房屋都要比我家多很多,現在確定的有幾戶,我可以提供姓名和拆遷簽約時間。
請問政府部門,我家如此困難,他們現在要強遷我家房屋,而且宜興阜鎮一個姓郭的部長,每次和我家談的時候態度強硬,我父母身體一直不好,又因4月19日我家附近一處房屋被強遷,男房主手指骨折,女房主頭部損傷出血,我母親開始精神衰弱,父親因為突發性腦梗導致的偏癱和智力下降,現在也因此事每日開始精神恍惚,異常驚恐。
我求助政府職能部門,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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