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於2013年4月19日上午10點40分。在成都道桂林路站等902路公共汽車,直到11點10分同時來了兩輛902路公共汽車。【902路頂燈都是亮著的】由於第一輛車人較多。於是我攔第二輛。司機拒載,問我為什麼不上那輛 ?我說那輛人多,然後空車開走【車號1658】。我一直等到11點55分纔來了902路,從10點40分到11點55分、讓我足足站了75分鍾。
反映問題;
一、(1658號)車頂燈亮著為什麼拒載?如果是出租車拒載我們可以諒解,1、車是人家自己買的。2、我們可以選擇別的車。可是你902路,1、車是公共汽車,是政府規定的規固定線路,我們沒有選擇性。2、車是公共財產,你有什麼權利拒載?你不按規矩辦事只能是給領導找麻煩、給人民添煩惱。給政府毀形象。
二、902路車間隔20、30分鍾直至40分是常有的事你們司機比我們更清楚,那個司機可能看我年紀大些的原因拒載 。你們不用關心我1、多大年紀、2、身體如何、3、天冷不冷、在那站75分鍾是什麼滋味,請你們領導帶著那位司機小伙
去桂林路站、在那也站上75分鍾,體驗一下是什麼滋味。不用講什麼職業道德。從做人上認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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