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年輕的時候搞了對象,生了孩子,當時年齡不夠領結婚證,後來分手了,對方也沒有要孩子,孩子一直我自己撫養,現在我已經結婚了,可是孩子還一直沒有戶口。我現在的愛人是天津紅橋區的,戶口請問下,需要怎麼辦理,還需要什麼證件!
尊敬的網友,您好
來信收悉。未婚生育,按照《天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工作由區縣人口計生委部門負責,請諮詢您所在區縣人口計生部門。
給孩子上戶口的問題由公安部門負責,建議您諮詢公安部門,他們纔能給您權威的答復。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