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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住秋悅家園的近一年期間,我的車位多次被別的車佔據,多次有車頂著我的車位。
新的一輪各種費用開始收取了,在交新一年的車位佔地費時物業保證說以後進出小區得刷卡,在小區大門公告欄裡我看到說是4月15號還是16號沒有門禁卡的車不能進出小區,今天是2013年4月18日,我下班回到家要停車時發現車位被一輛牌照為津KQ2018的車佔據,我第一時間往在後門的保安亭走去想去找保安,到了保安廳發現保安沒在,於是我撥打110求助,110給我答復是該車主登記的聯系方式已停機,找不到人。於是我找到物業,物業說找保安。
我想問我物業費、車位費按時交納,為什麼我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機動車佔地費是物業收取,但是有事時就找保安?門禁卡設備已經到位,為什麼保安可以見車就放行?如果是這樣,難道門禁設備就是一張用來收取佔地費的王牌嗎,它是用來威脅我這樣遵紀守法的公民的嗎?較高的物業費和我得到的權益保障成反比,較高的物業費和我所享受到的待遇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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