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情況說明:
我於2012年9月在西青區中北鎮購買河畔馨居住房一套,此樓盤僅一棟樓,且緊挨富力灣表面看與富力灣無區別。購買時樓體已基本完工,開發商承諾12月31日交房,31日諮詢說1月份交 1月份諮詢說3月份交 3月份在諮詢說月底交 現在再問已經說不知道什麼時候交了。並且開發商每次都有理由 消防不給驗收 電力不給驗收 配套驗收不行,這麼多不行當初為什麼可以銷售。開發商明顯知道這些問題 當初還坑騙我們當准現房來賣。據我們業主了解近期此樓盤賣出最後幾套房,承諾的交房日期已經改為2013年7月份。
我有如下兩個問題:1.此樓盤是否為符合標准的國家允許的銷售樓盤還是違法建築。
2.開發商的售房合同 寫明超過3個月延期交房 每日賠付總房款 萬分之0.1 100萬總房款 每天纔賠10元 這個標准是否和理
請相關部門協助調查解決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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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