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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管部門領導您們好
我是在97年在天津上大學,畢業後留在天津發展;03年在北辰區瑞順裡買了房子,但戶口一直在外地;孩子的戶口在遼寧,現在孩子到了入學年齡,根據市教育局出臺的<意見>,要求就近入學和本地外地學生享同等待遇。我們諮詢了瑞景小學答復是需要本市戶口和房產證,以及一定數目的教育補償金(擇校費);請問沒有這些手續就不能辦理嗎?沒有這筆費用就不接收嗎?市教育部門是否有關於教育補償金(擇校費)的規定?另外我已經在天津買房已經10年了,請問具備申請藍印戶口的條件嗎?必須一次性全款購置一套60萬以上房產纔可以嗎?我買房子時房價不足60萬,就不能申請嗎?當時沒有在意藍印戶口這個事宜,也沒有這麼高的門檻要求,現在可以按照當時的條件補辦申請藍印可以嗎?
我相信在天津類似我境況外地人很多;對於居住在天津外地人,天津今後要做的應該是善待他們,盡可能提供完善的均等化公共服務,不要產生區域歧視和排斥;讓流動人口“來得了,留得住”。多為天津發展多做貢獻,急盼您的回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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