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想必大家對於東麗湖朗鉅小區開發商的惡劣行徑都早有耳聞,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賠償不到位,房子質量有問題,窗戶漏風,保溫層不合格,等諸多建築問題。
現在又出現了新的問題,電梯已經超過年檢時間,國家質量監督局給出整改時間,而物業不作為,和開發商互相推脫,沒有人維修電梯,質量監督局告知我們電梯存在隱患,不能乘坐,這離要求物業整改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個月。
我們辛辛苦苦買的一套房子,還沒入住,就出現了這樣讓人心寒又擔心的問題,物業不給維修,一直在推脫,難道真的讓我們二十多層每天爬樓梯?或真的由於電梯故障有人失去生命纔能有人關注我們的弱勢群體麼?我們只是希望有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可現在連這個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沒有,求助無門,只能希望政府多為老百姓想想吧,而不只是敷衍。期待你們的回復。
[附件1]
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處理中相關情況將會及時反饋。
您好,接到您的投訴後,我局高度重視,經調查,該小區17號-25號樓,共有在用電梯22部,檢驗有效期至2013年1月,物業單位為天津市朗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電梯維保單位為天津市奧瑞克電梯有限公司。該小區22部電梯超期未檢,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執法人員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五十八條、第八十三條第(五)款的規定,責令停止使用。目前我局正積極協調各有關單位,督促盡快完成電梯的維修及定期檢驗工作,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保障居民安全乘用電梯。
天津市質監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