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局領導:
我是青光中學的一名學生家長,我們孩子在青光中學讀書,但是幾年來,每逢五一,十一等國家法定假日,青光中學就倒休,也就是國家規定“29.30.1”三天休息,他們學校就定位"1.2.3"三天休息。如果說一次兩次,我們還能夠接受,為什麼年年這樣?這樣太影響我們的生活了,本來去年五一我們家機票都定好了,可是學校休息的日子跟國家法定的日子不一致,導致我們把機票都退了。而且我當時還在政民零距離上反映過,回復給我的結果是按照國家法定假日休息,但實際上卻是向上欺騙了領導,向下欺騙了群眾。青光中學為什麼可以這樣我行我素?拿到他們學校就可以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裡嗎?
今年五一馬上又要到了,我們很擔心,學校又不按照國家法定假日放假。請教育局領導過問此事,維護大多數人的生活秩序,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
謝謝領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關於您所反映的問題,您可以直接與北辰教育局(26390666)聯系進行投訴,工作人員將會進行調查處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