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東麗區嘉春園限價房的業主,非常感謝政府讓我們這些中低收入人群能實現自己的住房夢,小區於去年8月份全部交房,業主陸續入駐。小區有地上1500多個車位,地下1000多個車位,地上車位每月150元,緊鄰小區的兩個限價房項目舒暢欣園和舒暢園的車位都是每月100元。由於車位費偏高,購買車位的業主很少。小區的每個角落都被物業用地鎖設置成車位,整個小區放眼一看,全是空置的停車位。車位費的偏高造成了資源的嚴重浪費。今年4月8日開始,小區物業又規定凡是沒有車位的車輛不允許進入小區,包括業主,如果要進入小區,要辦理一張價值20元的磁卡,按每小時2元收取停車費,物業的做法簡直讓人無法接受,作為業主的我們回家還要交存車費。我們想呼吁有關部門過問此事,1、現在的物業公司和開發商是一家,這個合理嗎?2、小區存車費物業隨便要,有沒有依據?3、對沒有車位的業主收取停車費合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4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我房管局接到信訪件後就信訪人提出的問題及時與物業企業聯系,了解並核實情況,首先,尚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是一家不合法;第二,小區收取存車費是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相關協議執行的;第三,物業企業實行車位管理是物業管理的一部分,業主應按照車位管理辦法繳納費用,在享受業主權利的同時,履行相應的義務。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