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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母親是天津大港油田二礦區的一名普通退休職工,因患乳腺癌術後在家藥物治療。我在石家莊部隊當兵,考慮可以更好的照顧母親,請示單位申請辦理了異地醫保(石家莊),並辦理了門特手續。由於母親乳腺癌手術後身體耐受能力差,無法完成化療治療,在聽取河北省第四醫院醫生建議後,改用中藥扶正陣痛治療(1、中草藥,2、中成藥(參丹散結膠囊)),病例分析三陰。
我先後兩次給單位寄藥費12年11月份寄1萬多醫藥費(中草藥2千元,中成藥5千元,其餘為普通門診3千元),13年1月又寄回4800元(中草藥1千元,中成藥3000元,檢查費800元)。結果發現14800元藥費只報了4千多元。有1萬元的藥費沒報,單位和保險所都沒有給予我反饋信息,沒有報的票也沒有退還與我,也沒有說明為什麼不能報。
在我4月份發現問題,反復詢問單位和醫療保險所後,纔發現中草藥3千元沒有按照門特報銷,原因是診斷上沒有寫上(癌癥陣痛扶正治療),沒有診斷證明。當我提出更正,補齊證明時,他們堅決反對,且不允許我取回票據,也不給我報銷。
我在異地當兵工作任務十分重,之前請求單位和保險所提供相關政策和報銷文件,不能給予提供。我無法獲得政策情況下,發現問題時又不給患者提供更改的機會,我媽的救命錢白白打水漂了。
給大港油田社保分中心打電話,結果是過期不能再報銷。我媽一個月的工資只有2千元,而一個月的藥費有接近9千,14800本身中草藥和中成藥可以按照門特報銷,讓我損失了接近5千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今年又產生了2萬元的醫療費,又無法報銷,給保險所每次打電話查詢報銷明細,都說看報銷銀行卡,可是天津郵政卡在異地無法查詢明細呀!
請您幫助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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