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單位職工,每月上班超過國家法定工作時間,雖然一天只上8小時,但是天天上班,我們的工作時間是三個早班,三個中班,兩個夜班,下一個夜班,每周都是如此,六日算加班,已經超過正常工時,加班得需要加滿30天,纔會給予雙倍工資,沒有加滿30天,不給予雙倍工資,工工資獎金不分開發放,放在一起,讓職工為企業繳納稅務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法規定延長工作時間即每月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違反工時和工資支付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監察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監察受理程序要求,我們不能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