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區現在每月停車費要150元/月,是否合理?附近竟是限價房,例如舒暢園每月也只要100元而已,現在很多業主也怨聲載道。請問此類收費有沒有一個明文的標准?還是物業與業委會的協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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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4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