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感謝在繁忙中閱讀我的來信!
去年年底聽說就出臺了政策,外地人可以在工作地辦理一孩准生證。我和老公都是外地人,我是山東的,老公是深圳戶口,我們都在天津工作。回當地辦理准生證不方便,出臺這個政策時我們很高興。現在已經是2013年4月,但是現在我懷孕了,老公諮詢居委會和街道,被告知像我們這樣的情況暫時還不能在天津辦理准生證,這是為什麼呢?我聽說很多地方已經落實這個政策了,怎麼天津還沒有落實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為外省市戶籍,在我市居住3個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辦理時需攜帶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本市醫療機構出具的妊娠診斷證明、婚育證明(或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工作部門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並對其提供的情況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書面承諾。如您還有需要,請撥打12356諮詢市人口計生委或所在區縣人口計生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