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諮詢一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編)與公務員(公務員編制)之間差別的問題(說明一下,我的工作單位是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
1、我們參照編和正常的公務員編制在涉及到哪些問題時會區別對待,比如提職,調崗等?
2、參照編能否轉成公務員編制?如果能,需要什麼樣的程序(我是通過公務員考試錄用的)?
望詳細解答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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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1日
您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單位從批准之日起,全面實施公務員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昇降、獎勵、懲戒等各項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與公務員之間的主要區別為,參照人員使用事業編制,而公務員使用行政編制。
參照管理人員可通過參加公務員職位錄用考試、公務員職位公開遴選考試以及公務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從參照管理單位選拔工作人員等途徑成為公務員。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