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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和平區新興街同安道新興裡的居民,2009年,市、區政府下大力提昇改造了一批老的居民小區,新興裡位列其中,通過治理與改造,盡管是多管的老樓區,但面貌煥然一新,優美、整潔的小區環境,使居民們對政府的工作感到非常滿意,並心存感激,之後由於大家的共同維護,小區環境與秩序保持得很好。
2010年初,不知經過何部門審批,在進入小區的主乾道上,私建了一批出租房,(與此房同時翻建的一棟三層樓,因非法集資,已被封棟結,移交法院處理,不知兩建築是否有關聯,為一家所為?)。現這排出租房被一飲料批發商承租,貨品全部擺放在小區入口主乾道路上,運輸所用電動三輪車全部停在小區內,出租房門口擺放的物品亂七八糟,而且運貨的卡車、三輪車經常停在道路中間,居民車輛進出甚至每次都要“請”其讓道,嚴重影響了小區的環境秩序,以及居民的出行。嚴重的佔路行為也給小區的消防安全造成了極大的隱患,如遇火災,消防車給本無法進入,嚴重威脅到居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自問題出現後,不斷有小區居民向居委會反映,居委會也多次來人進行勸阻,但租房人根本不理會,而且口出狂言:“愛往哪反映就上哪反應,我不怕,我有人。”
現在從中央到地方都在不餘遺力地解決群眾的民生問題,民生問題就是老百姓的生活問題,我們不知此人口出狂言是否當真,但是不管真假,我們要問,小區本為居民居住場所,在小區內私蓋出租房屋是否經過職能部門審批,即使審批是否合理,而且這種嚴重堵路、佔路形為是否已經侵害了我們居民的全法權益,誰來監管?
如果真如佔路人所說“我不怕,我有人”,我們要問他哪有人?有什麼人?能夠讓他如此囂張,難道我們的監管部門都是他的人嗎?強烈抗議以出賣老百姓利益而獲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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