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領導您好:
我家自05年2月份拆遷,當時父親因肝硬化已離世兩年有餘,母親於95年查出糖尿病身體一直不是很好,家裡雖說不是債臺高築,但亦無力買房,所以拆遷之後只得暫住於姥姥家,後搬離在外租房。母親於06年查出腎衰竭,於07年轉為尿毒癥,開始透析治療。期間想要辦理廉租房,但是拆遷房款大多都已經用於手術治療。09年得知租房補貼政策,歷經周折辦理妥當。於12年4月份辦理公租房預申請,於13年4月份正式辦理公租房登記,一切本已准備妥當,但卻在本日得知還需一月收入多餘4000的擔保人,遍尋之下,身邊實在沒有一個符合條件的人。懇請領導體恤我家中的困難,能夠幫我們度過難關。
趙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4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4月23日